查看原文
其他

四起案件开庭仅用20分钟,个中有哪般缘由?

绍兴检察 2021-04-28

近日,诸暨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四起危险驾驶案开庭审理,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并当庭作出有罪判决。这是诸暨市检察院首次以集中具结、集中起诉、集中开庭“三集中”工作模式办理认罪认罚速裁程序刑事案件。

此次启动速裁程序的四起案件,在审查起诉阶段,承办检察官认为案件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。9月4日,检察官通知四名犯罪嫌疑人来到检察院,逐一进行讯问,并依法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和适用认罪认罚制度的法律规定。四人均表示认罪认罚,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审理。随即,四人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集中签署《认罪认罚具结书》。之后,诸暨市检察院将四起案件集中起诉至法院,并建议适用速裁程序。庭审中,法官简化庭审环节,在充分听取被告人陈述后,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,当庭作出宣判。

四起案件从移送审查起诉到判决仅用10天,开庭仅用20分钟,极大地提高了诉讼效率。

“对于基层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,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,可以适用速裁程序。目前对于符合速裁程序的案件,我们都在积极适用,以不断提高轻微刑事案件的办案质效。”承办检察官介绍。

据了解,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以来,诸暨市检察院就单个案件积极适用速裁程序,但分散的审查及开庭,难以体现速裁程序的优势。为此,诸暨市检察院成立专业办案组,探索实行集中具结、集中起诉、集中开庭的“三集中”工作模式,在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同时,进一步提高诉讼效率、节约司法资源。 

推荐阅读

【我和祖国】尹晓锋:两代检察情

 【我和祖国】丁佳爱:我眼中的检察颜色

“生命热线”岂容侵占?检察建议促重拳整治骚扰电话

“笔道墨法、丹青吐彩、捕光捉影” 沪苏浙皖检察文艺大咖在绍兴

“白富美”的“发财良机”,却是温柔陷阱……

来源:浙江检察网

编辑:沈嘉玲

   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    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